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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6-28 信息专栏(2010-6-28)
 
今日交易提示
2010年6月29日交易提示

2010 629 日公司保证金标准

上海交易所:

CU 14%  (其中CU1007  16%

AL 12%   (其中AL1007  16%

天胶 RU 13%  (其中 RU1007   21%

燃料油 FU 13%  (其中FU1007   41%,  FU1008   16%  

ZN 13%   (其中ZN1007  16%)

黄金 AU 12%   (其中 AU1007   21%)

螺纹钢 RB:  13%   (其中RB1007   16%)

线材 WR:  13%   (其中WR1007  16%)

 

大连交易所:

大豆一 A 9%   (其中A1007   26%)

大豆二 B 9%  (其中B1007   26%

玉米 C 9%    (其中C1007   26%

豆粕 M 9%    (其中M1007   26%

豆油 Y 10%    (其中Y1007   26%

聚乙烯 L 12%  ( 其中L1007   26%)

棕榈油 P 12%  ( 其中P1007   26%)

聚氯乙烯 V 12%   ( 其中 V1007   26%)

 

郑州交易所:      

硬麦 WT 8%   ( 其中WT1007   26%)

强筋麦 WS 8%    ( 其中WS1007   26%)

棉花 CF 9%    ( 其中CF1007   26%)

白糖 SR 10%   ( 其中SR1007   26%)

苯二甲酸 PTA 12%  ( 其中PTA1007   26%)  

菜籽油 RO 11%  ( 其中RO1007   26%)

早籼稻 ER : 8%   ( 其中ER1007   26%)

 

中国金融交易所:  

IF1007 保证金:18%
IF1008
保证金:18%

IF1009 保证金:21%

IF1012 保证金:21%

 

2010 629 日涨跌停板提示

上海交易所:
CU 5% 

AL 5%

天胶 RU 5%  

燃料油 FU 5%

ZN 5%  

黄金 AU 5%

螺纹钢 RB:  5%

线材 WR:  5%

 

大连交易所:

大豆一 A 、大豆二 B 、玉米 C 、豆粕 M 、豆油 Y 4%

聚乙烯 L 、棕榈油 P 、聚氯乙烯 V 5%

 

郑州交易所:  

硬麦 WT 、强筋麦 WS 、早籼稻 ER 3%

棉花 CF 4%

白糖 SR 4%   

苯二甲酸 PTA 4% 

菜籽油 RO 5%

 

中国金融交易所

沪深 300 股指期货:IF1007——IF1012涨跌停板幅度为±10%

 

交易所特别提示

上海交易所:

6 28 CU1009 合约持仓超过14万手,但未超过16万手,按交易规则,下一交易日限仓比例:期货公司会员为 15%,非期货公司会员为 10%,客户为 5%,交易所保证金比例为 8.5%

6 28 CU1010 合约持仓超过12万手,按交易规则,下一交易日限仓比例:期货公司会员为 15%,非期货公司会员为 10%,客户为 5%

6 28 RB1010 合约持仓超过75万手,按交易规则,下一交易日限仓比例:期货公司会员为 15%,非期货公司会员为 10%,客户为 5%

6 28 RU1011 合约持仓超过16万手,但未超过20万手,按交易规则,下一交易日限仓比例:期货公司会员为 15%,非期货公司会员为 10%,客户为 5%,交易所保证金比例为 9%

6 28 ZN1009 合约持仓超过16万手,按交易规则,下一交易日限仓比例:期货公司会员为 15%,非期货公司会员为 10%,客户为 5%,交易所保证金比例为 10%

6 28 ZN1010 合约持仓超过12万手,按交易规则,下一交易日限仓比例:期货公司会员为 15%,非期货公司会员为 10%,客户为 5%

 

 

 

上海期货交易所关于调整交易时间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促进期货市场统一监管体系的完善,经我所研究决定,对交易时间作适当调整,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0628日起,取消下午交易时段的休息时间,上午交易时间不变。调整后交易时间为,上午第一节交易时间自9:0010:15、第二节交易时间自10:3011:30,下午交易时间自13:3015:00

  二、请各会员单位注意做好技术系统的测试与调整工作,提醒投资者相关事项,确保市场平稳运行。如遇突发事项,请迅速与我所联系。

  特此通知。

上海期货交易所

六月二十二日

 

临近交割月合约提示

尊敬的投资者,按照各交易所交易规则,对进入交割月的合约有特殊规定,现将相关规则公布如下:

上交所:1、交割月前第一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前,投资者铜、铝、锌期货合约的持仓应当调整为5手的整倍数(遇市场特殊情况无法按期调整的,可顺延一天);进入交割月后,投资者铜、铝、锌期货合约持仓应当是5手的整倍数,新开、平仓也应是5手的整倍数。

2 、交割月前第一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前,法人投资者黄金期货合约的持仓应当调整为3手的整倍数,自然人投资者黄金期货合约持仓应当调整为0手。进入交割月后,法人投资者黄金期货合约持仓应当是3手的整倍数,新开仓、平仓也应是3手的整倍数;自然人投资者不允许新开仓。

3 、交割月前第二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前,投资者燃料油期货合约的持仓应当调整为10手的整倍数(遇市场特殊情况无法按期调整的,可顺延一天);进入交割月前第一月后,投资者燃料油期货合约持仓应当是10手的整倍数,新开、平仓也应是10手的整倍数。

4 、交割月前第一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前,投资者螺纹钢、线材期货合约的持仓应当调整为30手的整倍数(遇市场特殊情况无法按期调整的,可顺延一天);进入交割月后,投资者螺纹钢、线材期货合约持仓应当是30手的整倍数,新开、平仓也应是30手的整倍数。最后交易日前第三个交易日收盘后,自然人客户的螺纹钢、线材期货合约持仓应为0手。

另外,所有自然人客户不得进行实物交割,请各自然人投资者在交割月交割合约的最后一个交易日自行平仓。

    大交所:自然人客户不得持仓进入交割月,自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起,交易所对个人客户的交割月份持仓予以强制平仓。

郑交所:交割月前一个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前,法人客户应当将其期货合约持仓调整为最小交割单位的整倍数;自进入交割月起,法人客户的持仓应当是最小交割单位的整倍数(棉花为4手的整倍数)。注意,自然人客户不得持仓进入交割月,否则交易所将对进入交割月份的自然人持仓进行强制平仓。

以上交易规则为交易所文件,详情请查询各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请各投资者注意留意帐户持仓,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损失。

珠江期货有限公司

2010 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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