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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7月28
日公司保证金标准
上海交易所:
铜 CU : 14% (其中CU1008 16%)
铝 AL : 12% (其中AL1008 16%)
天胶 RU : 13% (其中 RU1008 21%)
燃料油 FU : 13% (其中 FU1008 41%,FU1009 16%)
锌 ZN : 13% (其中ZN1008 16%)
黄金 AU : 12% (其中AU1008 21%)
螺纹钢 RB: 13% (其中RB1008 16%)
线材 WR: 13% (其中WR1008 16%)
大连交易所:
大豆一 A : 9%
大豆二 B : 9%
玉米 C : 9%
豆粕 M : 9% (其中M1008 26%)
豆油 Y : 10% (其中Y1008 26%)
聚乙烯 L : 12% ( 其中L1008 26%)
棕榈油 P : 12% ( 其中P1008 26%)
聚氯乙烯 V : 12% ( 其中 V1008 26%)
郑州交易所:
硬麦 WT : 8%
强筋麦 WS :8%
棉花 CF : 9%
白糖 SR : 10%
苯二甲酸 PTA : 12% (PTA1008 26%)
菜籽油 RO : 11%
早籼稻 ER : 8%
中国金融交易所:
IF1008
保证金:18%
IF1009
保证金:18%
IF1012
保证金:21%
IF1103
保证金:21%
2010
年7月28
日涨跌停板提示
上海交易所: 铜 CU : 5%
铝 AL : 5%
天胶 RU : 5%
燃料油 FU : 5%
锌 ZN : 5%
黄金 AU : 5%
螺纹钢 RB: 5%
线材 WR: 5%
大连交易所:
大豆一 A 、大豆二 B 、玉米 C 、豆粕 M 、豆油 Y : 4%
聚乙烯 L 、棕榈油 P 、聚氯乙烯 V : 5%
郑州交易所:
硬麦 WT 、强筋麦 WS 、早籼稻 ER : 3%
棉花 CF : 4%
白糖 SR : 4%
苯二甲酸 PTA : 4%
菜籽油 RO : 5%
中国金融交易所
沪深 300 股指期货:IF1008——IF1103涨跌停板幅度为±10%。
交易所特别提示
上海交易所:
7
月
27
日
CU1010
合约持仓超过14万手,但未超过16万手,按交易规则,下一交易日限仓比例:期货公司会员为 15%,非期货公司会员为 10%,客户为 5%,交易所保证金比例为 8.5%。
7
月27日
CU1011
合约持仓超过12万手,按交易规则,下一交易日限仓比例:期货公司会员为 15%,非期货公司会员为 10%,客户为 5%。
7
月27日
RB1101
合约持仓超过75万手,按交易规则,下一交易日限仓比例:期货公司会员为 15%,非期货公司会员为 10%,客户为 5%。
7
月27日
RU1011
合约持仓超过12万手,但未超过16万手,按交易规则,下一交易日限仓比例:期货公司会员为 15%,非期货公司会员为 10%,客户为 5%,交易所保证金比例为 8%。
7
月27日
RU1101
合约持仓超过12万手,但未超过16万手,按交易规则,下一交易日限仓比例:期货公司会员为 15%,非期货公司会员为 10%,客户为 5%,交易所保证金比例为 8%。
7
月27日
ZN1010
合约持仓超过12万手,但未超过14万手,按交易规则,下一交易日限仓比例:期货公司会员为 15%,非期货公司会员为 10%,客户为 5%,交易所保证金比例为 7.5%。
7
月27日
ZN1011
合约持仓超过12万手,按交易规则,下一交易日限仓比例:期货公司会员为 15%,非期货公司会员为 10%,客户为 5%。
关于对锌和天然橡胶期货合约当日开平仓双边收取手续费的通知
更新日期:2010-07-21
上期交结算字[2010]164号
各会员单位:
为保证市场平稳运行,促进市场功能有效发挥,我所将在近期对锌和天然橡胶期货合约当日开平仓双边收取手续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2010年8月2日至2010年8月27日期间,锌和天然橡胶期货合约当日开平仓手续费由单边收取暂改为双边收取。
二、请各会员单位配合我所做好《关于锌和天然橡胶期货合约当日开平仓双边收取手续费的调查问卷》的填写工作。
请各会员单位切实加强市场风险监控和投资者教育工作,全面落实业务系统参数调整与测试,确保技术、结算系统准备就绪,保证交易、结算、交割等各项业务顺利进行。
特此通知。
二○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临近交割月合约提示
尊敬的投资者,按照各交易所交易规则,对进入交割月的合约有特殊规定,现将相关规则公布如下:
上交所:1、交割月前第一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前,投资者铜、铝、锌期货合约的持仓应当调整为5手的整倍数(遇市场特殊情况无法按期调整的,可顺延一天);进入交割月后,投资者铜、铝、锌期货合约持仓应当是5手的整倍数,新开、平仓也应是5手的整倍数。
2
、交割月前第一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前,法人投资者黄金期货合约的持仓应当调整为3手的整倍数,自然人投资者黄金期货合约持仓应当调整为0手。进入交割月后,法人投资者黄金期货合约持仓应当是3手的整倍数,新开仓、平仓也应是3手的整倍数;自然人投资者不允许新开仓。
3
、交割月前第二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前,投资者燃料油期货合约的持仓应当调整为10手的整倍数(遇市场特殊情况无法按期调整的,可顺延一天);进入交割月前第一月后,投资者燃料油期货合约持仓应当是10手的整倍数,新开、平仓也应是10手的整倍数。
4
、交割月前第一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前,投资者螺纹钢、线材期货合约的持仓应当调整为30手的整倍数(遇市场特殊情况无法按期调整的,可顺延一天);进入交割月后,投资者螺纹钢、线材期货合约持仓应当是30手的整倍数,新开、平仓也应是30手的整倍数。最后交易日前第三个交易日收盘后,自然人客户的螺纹钢、线材期货合约持仓应为0手。
另外,所有自然人客户不得进行实物交割,请各自然人投资者在交割月交割合约的最后一个交易日自行平仓。
大交所:自然人客户不得持仓进入交割月,自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起,交易所对个人客户的交割月份持仓予以强制平仓。
郑交所:交割月前一个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前,法人客户应当将其期货合约持仓调整为最小交割单位的整倍数;自进入交割月起,法人客户的持仓应当是最小交割单位的整倍数(棉花为4手的整倍数)。注意,自然人客户不得持仓进入交割月,否则交易所将对进入交割月份的自然人持仓进行强制平仓。
以上交易规则为交易所文件,详情请查询各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请各投资者注意留意帐户持仓,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损失。
珠江期货有限公司
2010
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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